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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软件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浏览量:283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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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2018〕27号)(以下简称《软件政策》),按照《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软件产业)的通知》(合经信软件〔2020〕9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软件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软件政策》中由合肥市经信局负责兑现的项目(不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见《实施细则》(可在市经信局网站查询和下载)。其中,纸质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实施细则》中的类别为准);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且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于申报材料不全的,通知其及时完善,对于不能完善的,不予推荐。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5月13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附明细表,同时报送1份纸质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56562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李峰,电话:63538585。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