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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市民中心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量:345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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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市民中心电梯维保服务

二、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合肥市瑶海市民中心电梯维保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响应投标。

三、项目业主: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资金来源: 财政

五、项目地点:瑶海区

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标确定一家为合肥市瑶海市民中心电梯维保服务单位,本项目位于瑶海区慈湖路与梅岭路交口西南角。瑶海市民中心共有电梯14台,其中,有机房客梯 2台、无机房电梯4台,货梯2台,扶梯6台,为满足瑶海市民中心内电梯安全运行的需要,本次采购将为瑶海市民中心电梯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二)招标范围:

电梯维保基本要求:

2.1 保证所有电梯的正常运行。

2.2 保证通过年检,满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5001-2009)检验要求。

2.3 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2)执行。

2.4 负责对限速器的校验工作,关于限速器的年检应符合《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09-2004)的相关要求。

2.5 若有各种电梯相关新生效规范的,供应商亦应满足新规范的要求。

2.6 在日常维护保养期届满时,须经法定定期检验并无因维护保养原因的不合格项目存在。

2.7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1)每15 日一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电梯轿厢、井道各部位、各部件的检查、润滑和清洁。

2、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紧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

4、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件。

5、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检测检验费由招标人负责。

6、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报告。

7、免费更换以下部件: 轿厢导轨油杯、对重导轨油杯、上下极限开关、上下限位开关、上下缓速开关、厅门机械锁、轿顶、轿内及地坑各安全开关、电梯的轿内照明灯、电梯的主轨及副轨的跑道用油等易损部件、电梯两百元(含两百元)以下的配件(原厂配件)。

2.8 服务方式项目内容:

2.8.1 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按照《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维保工作不得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8.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派驻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保并每月两次根据国家标准结合采购人电梯的工艺和规范,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每三个月对主要机械和电气装备细致的检查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大的技术检验,由技术人员负责,按技术检验标准,详细检查所有电梯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

2.8.3.每次维修保养前必须通知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停止电梯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及围栏等。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维修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证》并购买人身意外险,维保人员自行配备工作中所需工具及设备,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填写维修保养单,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2.8.4.对电梯提供 24 小时(包括公休、假日)应急处理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要求 45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如果报修故障在 12 小时不能修复,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并尽快修复。如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接到救援通知后,要求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因救援不及时导致乘客身体不适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2.8.5 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质检局)对电梯的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测(年检)工作。电梯的定期检测(年检)时间将到时,应提前 30 日内通知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并负责提供所需资料和部件调整及项目整改工作确保通过年检,其检测报告书交使用单位相关部门存档保管。

2.8.6 定期对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与使用员进行基本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2.8.7 维保期限内由于中标供应商派出的维保人员工作过失造成的电梯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8.8 中标供应商应随时听取采购人的反馈,对不正常情况做到认真分析纠正,年检前 1 个月进行自检,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年检,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完成并承担复检费用。

2.8.9 如因服务单位维修不及时或因技术问题导致电梯连续出现故障或在维保期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并单方面中止合同,扣除保证金及剩余维保款。

2.8.10 中标供应商负责与前期和后期维保单位的交接工作,服务单位若提出解约的,服务期限在解约通知书送达壹个月后终止。

2.9 更换配件的要求

2.9.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电梯更换配件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达到要求的性能规格。

2.9.2 中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配件、售后服务、培训、技术支持、相关税金等货物本身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2.9.3 由于配件货源供货渠道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9.4 原厂配件,若已停产,替代配件必须经使用单位认可。

2.9.5 提供各零配件及易损件的单价作为参考

(三)标段划分:不分标段,整体为一个标段。

(四)合同估算价:70000元人民币。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服务期限共为三年,乙方服务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结算办法及依据:合同签订一周内付款50%,服务到期后付款剩余50%。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专家评审,在符合业主单位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由相关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分法,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结合建市函【2020】1073号文关于异常低价评审要求,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为85%。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单位列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文件

(一)报名表、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函(见招标文件)。

(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项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具有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 B 级或以上、病床电梯 B 级资质)。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电梯10台及以上维保业绩1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电梯管理员证和电梯操作证。

(六)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且在合肥有常驻服务机构。

(七) 投标人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提供网站截图】

2.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

3.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Major.html);【提供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上述主体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其他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一)招标人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17:00前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自带U盘)获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瑶海区慈湖路民生中心大厦508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纸质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密封提交,需加盖骑缝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沛,64496209。

十三、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一)第十一项中的各项报名材料;

(二)报价表(见招标文件);

(三)根据综合评分表(见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各项技术方案(按顺序列出,做好目录引导);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