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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摄像头生产企业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量:102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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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摄像头生产企业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摄像头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自查表,并汇总形成本地区报告。无相关企业也请零报告并盖章反馈。报告及企业自查表扫描件,请于8月12日前报送合肥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

联系人:徐栋梁,电话:63538780,邮箱308976057@qq.com。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摄像头生产企业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摄像头生产企业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工电子函〔2021〕363号)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