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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量:209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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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宿松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有关高校,省化工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我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相关专家,组建“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专家库。现就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一)石油化工:石油、天燃气、石油化工;
  (二)基础化工:化工矿山(煤化工)、有机品、无机品、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农药、医药(生物生化药、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
  (三)化学化纤;
  (四)特殊行业:火化工、核化工。

  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从专家库中选择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企业采用的化工工艺是否国内首次使用进行鉴别。
  (二)对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受专家组指派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意见。

  三、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具有化工和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对项目产品研究、开发和应用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征集程序
  (一)人选推荐。专家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在职申请人采取单位推荐方式,退休申请人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在职高校申请人要经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审核,在职企业申请人要经所在单位审核,退休申请人不需审核。
  (二)择优遴选。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上报人选进行择优遴选,确定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入库,并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告。
  
  五、支撑材料
  (一)在职申请人要提交申请书原件、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二)退休申请人要提交申请书原件、身份证、退休证、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及有关单位予以配合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及推荐单位要认真填报和核对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
  (三)申请截止日期是2021年10月25日。申请文件资料(一式一份)上报厅安全生产处。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陈浩,电话:0551-62871895,13695601888。

  附件:专家申请入库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