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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企业点击平台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需要修改资料或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请联系63671055处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
第二步 【企业云】-【企业信息】中更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证书等附件,提交,等待审核。
第三步 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管理】中进行项目申报。
第四步 选择申报类别,在【基本信息填写】中完善该项目类别申报所需信息。
第五步 在【申报项目列表】选择具体奖补项目进行申报,填写社情奖补信息,奖补中涉及项目的,必须填写项目简介。上传材料,提交初审。
第六步 政策执行部门初审员进行初审和审核。
第七步 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申报材料打印,并交各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及资金发放。
注:带书名号的,为系统中对应的菜单或按钮。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2)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瑶海区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涉及更名的企业,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更名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2025年合肥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共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4月3日,企业申报材料需于4月3日前报至属地科技部门;
第二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6月6日,企业申报材料需于6月6日前报至属地科技部门;
第三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8月1日,企业申报材料需于8月1日前报至属地科技部门;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自评。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待瑶海区科技局确定推荐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系统点击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
(二)审核推荐
瑶海区科技局会同属地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以瑶海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2.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3.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4.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
5.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6.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盖章封面。
7.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瑶海区。
8.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的相关佐证材料需单独胶装纸质预审核材料一份,同时做好留存,市局会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
(二)选择中介机构要求
1.中介机构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下同),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2.财务资料报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10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验证码。申报企业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对相关报告进行查验。
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服务大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业务报备并打印报告封面。申报企业可通过扫描封面二维码对相关报告进行查验。
3.中介机构纪律。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企业材料报送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一是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1正本1副本);二是预审核材料一式一份(胶装),主要为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以上两个材料分开胶装。企业还需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工作,以备好国家检查使用。
2.装订要求:纸质材料按附件4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胶装书脊(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从上至下按顺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业名称、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市税务局)(纳税部门属于省税务直属局的要作出单独说明)。
3.电子材料报送: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瑶海区科技局邮箱,其中包括高企申报基本信息表EXCEL可编辑版(见附件5)、高企申报材料整套PDF版、预审核材料PDF版,以上文件以申报企业全称+材料内容发送邮箱。
五、联系方式
瑶海区科技局:臧世辉,电话:64479478、18949825558
邮箱:hfyhkjj@163.com
地址:合肥市郎溪路与慈湖路交口瑶海区卫生服务大楼(瑶海区科学技术局1015室)
合肥市瑶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pdf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doc
附件8.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