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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 科技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线上填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间。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申请继续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10日。
(三)申报原则。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政策详情和申报流程等精准推送,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加强推荐审核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根据市工信局推送的名单,审核企业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并将审核结果于每月15号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审处(见省厅通知附件3)。
(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要汇总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见省厅通知附件4),每月15号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审处。
联系人:戴文婷,联系电话:63538809。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1日